出去。
“可恶地骗子。上帝不会原谅你的。”史密斯在叶秋说话的那一刻,便知道情况不对了。
那个阴险的东方人根本就没有中枪,他是假装的。
可是。那第三子弹跑到哪儿去了?
没时间想这些,史密斯一抖手腕,又是一连三子弹从枪膛里射出来,直直地向叶秋飞过去。
少了一个在旁边冷枪的家伙。叶秋的压力顿减。压抑的心情倒是轻松多了。
只是现在手里没有任何武器了,而史密斯的枪法又太出神入化。即便以叶秋可媲美鬼神的度,仍然没办法冲到他面前。
没办法靠近。又如何伤敌?
叶秋像只兔子似的,在诺大的船舱里奔跑。
史密斯又打光了一匣子弹。仍然没有击杀叶秋后,心里的怒意便出来了。
世界排名前十的杀手,他应该有自己的尊严和骄傲。
对付一个东方的小人物,既然需要耗费他那么多宝贵的子弹。这是他不可以忍受的。
他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浪费。当然,这种浪费指的是他爱若生命视做终生伴侣的子弹。
史密斯将手里的黑色经过特别改造的手枪插回腰间,又闪电般的掏出来两把手枪。这两把手枪一把金黄色,一把银白色,形状相同,却是一大一小。这是史密斯闻名杀手界的子母夺魂枪。
是枪神史密斯自己设计,并由瑞士一枪械产生厂家特别定制的。全世界只有这一套。
看到那把枪,叶秋的瞳孔微微的收缩。
枪是好枪,最恐怖的是他使用的子弹。
叶秋在一次游历的时候,和一个很有天赋的枪手结为朋友。那个在叶秋眼里已经将枪使用到出神入化地步的家伙说他最崇拜的人是枪神史密斯。也是从哪个人嘴里,叶秋听说了枪神的种种传闻。
子母夺魂枪使用的是可以爆炸的子弹。这种爆炸子弹就是普通的子弹在头部装入一滴水银或甘油,子弹击后,弹头的前冲力会把孔中的那滴水银猛抛在孔后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