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都得出钱,而且钱都让派出所给落下了。
嗯嗯,就是这样。
所以那个时候,解决这种事情的方式,多半都是靠武力解决,哪怕打伤了,自己看伤,打赢了就风光,说白了就是纯粹的赔本儿买卖。
可还是要打!
而且那个年代里,就因为这个很不好的习惯,导致了许多杀人案件的发生。
唉,确实不好。
不扯淡了,咱继续讲故事!
话说当时我们一伙人怒气冲冲地杀向马头镇,半路上一边快走一边听常云亮和常汉强把事情的起因给说了一遍。原来,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要非得说出个是非对错来,常云亮他自己首先就错了。
当时常云亮和常汉强俩人一起去马头镇上买过年的新衣服,俩人都看上了一件新款的夹克衫,然后俩人就和买衣服的老板讨价还价,结果谈妥了三十二块钱一件儿,俩人每人买了一件。常汉强买了衣服后就先回来了,而常云亮自己还在马头镇上溜达着想买条裤子,结果看到有人和他买了一样的夹克衫,上前一问,人家花了三十块钱……
要按理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多花了两块钱买了件儿衣服,怨咱自己不会讨价还价,而且差得真不算多,虽然在那个年代里两块钱也算是不少了,问题是看对谁来讲了——常云亮本身家里经济条件就不错,更何况现在哥儿几个各自家里都有几万块钱,还在乎这么两块钱么?最重要的是,这怪咱自己啊!
可常云亮当时不知道哪根儿筋出了问题,愣是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找到人家卖衣服的门市上,非得让人退回来两块钱不成,人家不退,常云亮这小子竟然毫不畏惧这是在人家的门市上,而且人家门市上男男女女四五个人呢,他竟然……动手砸人家门上的牌子了!
这还了得?
都是两个肩膀扛一颗脑袋,谁怕谁啊?
你砸人家门上的牌子,那简直等于扇人家的脸!人家能乐意你么?
结果自然就打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