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在这里经营的是一家五口人,属于这附近的村民。
野狼谁也没带,孤身一人来了这里,一住便是好几天,而这农家乐的老板和他也是熟识,有些交情,所以自从野狼来了之后,这农家乐便等于是被野狼一个人给包了下来,每天两千块钱的费用,野狼支付得起。
第三天,这农家乐来了几个客人,农家乐的老反原本按惯例说自己这里暂时被人包了,可那几名字人却是强行进去,正好在院子里便遇到野狼了,当时那为首的精干汉子便和野狼抱成一团,相当的亲热。
这精干汉子姓洪,单名一个刚字,这是从成都赶过来的,他在成都的道上可是有名的狠人,也是野狼最铁最铁的兄弟,当年在成都,两人是共同经历过生死的,所以野狼这次有难,便第一时间通知了洪刚。
洪刚脸上有一处刀疤,与花脸比,这刀疤还不够恐怖,只是让人一看,依然有些说不出来的畏惧,年近三十的洪刚,一向都是义气,为兄弟两肋插刀,所以得到野狼的邀请之后,便立即带了自己的四个兄弟一起过来了,他这四个兄弟,全都是他招揽而来的,算是他的小弟,却都是从武警部队转业归来的,个个都有一副好身手,也正是靠着这四个兄弟,洪刚在成都才能顺利的成为哥佬倌。
什么叫哥佬倌?当然就是大哥。
当天晚上,洪刚和四名兄弟便被野狼特别招待,酒菜弄了一桌,全是些在城里不容易吃到的山珍野味,野狼又让老板可以先行睡觉,不用理会他们。
搬了好几件啤酒,又弄了两瓶价格不菲的好酒,不过这酒是野狼自己从城里带出来的,几个兄弟坐在一起,吹牛喝酒好不热闹。
野狼觉得在这里应该很安全了,但有了洪刚在,他觉得就更安全了,所以心情不错,酒也就喝得不少。
刚开始,洪刚也没有多问,只管喝酒,聊的都是他在成都的事情,喝到后来,洪刚就有些好奇了,对野狼问了一番,野狼可能是酒喝得够劲,当即将巴中的现状以及自己的近况向洪刚一丝不漏的说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