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就去醉妃轩,尝尝是不是真的一绝。”
“看公子这气宇轩昂的气质,想必也是不差钱的贵公子,请移步。”知客热情想帮曹朴拎行李,不过被拒绝了,便没有坚持,走到前边带路,边向曹朴介绍起未央群。群守姓剑,听说是有位祖辈,领军气吞山河,一人剑指敌军,当真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便有了皇帝赐姓“剑”,一直沿用到现在。
群守只有一个女儿,清辞。
群守起这个名字是想让女儿温文尔雅,知书达理。哪成想,握起剑的气势,丝亳不弱军中将领,让群守又爱又气。但就这一个宝贝疙瘩,自是极为受宠的。
不会是路上遇到的那个女子吧,应该不是,群主怎么会去边野小地方呢!
“公子,到了,前面便是醉妃轩了”,边说还边对轩内的人打了个眼色。好家伙,一条龙服务,都不带掩饰的。不过看向醉妃轩,坐落在这么繁华的群内竟占如此大的面积,应是差不到哪去的。
刚付完了十黄晶后,里面就有穿着轻罗百合的侍女迎了出来。柳眉轻抬,含羞带怯得望向曹朴讲了一句公子请进。
醉妃轩内尽显古朴典雅,不少衣着华丽的人正在进食。选了一个雅间二楼靠窗的位置。
“公子要吃些什么?”迎进去后便换成了小二接待,倒了一杯热茶,热情的问道。
“有什么好的推荐吗?”曹朴身上带的黄晶估计一顿饭都吃不起,不过把做旧的筑基丹卖出去,应是够了。
“公子,招牌菜有芙蓉糕,具有不粘不散,酥松甘甜,桂香浓郁的特色。还有荷花酥,此小吃形似开放的荷花、酥嫩香甜。那可是我们醉妃轩的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