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上捶自己的头说自己是个混蛋,那姑娘跟他初恋女友吵架呗初恋扇了一耳光,然后姑娘想还手手却被我哥们儿抓住了。我突然觉得也没劲透了,我说怎么今天突然说这个?哥们儿说今天她结婚,我昨天夜里给她打电话,是一个男的接的,叫我滚远点儿。哥们儿喝完了杯中的酒,哭着说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真的,我这辈子可能真的再也不会像这样去喜欢一个人了。
我丢掉酒瓶子,笑着说,“假如娶她的人是你呢?”哥们儿想了很久说,我还是会很喜欢她,一辈子。
他在骗人,他结婚已经三年,儿子两岁。
他喜欢的只是那个不喜欢他的她。八年前的她和现在结婚的她。注定得不到的她。
在微博上看完这个故事,觉得内心开始矫情起来,我想起几年前的自己,我那么义无反顾的信誓旦旦的说爱着他。也许,我也不过是喜欢着当时那个已经不喜欢我了的他罢了。岁月是旧时光的美人。而TA,永远是内心得不到的那个人。
《若有归途,再无流浪》
踏遍万水千山,走过海角天涯。
这是我的美好愿望——关于行走。
其实是有很多话想说的,但是提笔却发现一纸的苍白。
有理想的女孩,成功就不会把她抛弃。热爱生活的女孩,生活也会充满阳光和清新的空气。在茫茫人海中,身为一个妙龄的女孩,你必须找到能够使你用双脚坚实的站在大地上的东西,这个东西便是你的远大前程和人生目标。
我在星城呆了三日,这个曾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让我满心期待。现在的我,不再像年少轻狂时那样,对每一座城市都充满了好恶感,爱憎分明。我会对每一座城市都充满期待,我深知每一座城市都以它特定的方式存在着,在这座城市里生存了祖祖辈辈的人把那里视为家乡故土当做生命去热爱。
从下火车站,一个人坐公交走在绿树碧荫的路上,两座学府就这样错落在两边。我默默的在路边等着。这姑娘是豆蔻年华里的明亮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