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普通的地主家的庶子庶女,以后分家能够有一块地一间破烂的房屋,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除此以外,还有奴婢“当色令相配偶”。奴仆婢女只能和奴仆婢女通婚,不光自己要一辈子做奴,连自己的子子孙孙也要世世代代地“奴”下去。
但是,这种规定,很显然在皇族之中是不存在的,或者说这种规定只是皇族用来统治老百姓的。
特别是老李家,根本不遵纪守法。
武则天原本是李世民的小老婆,也就是李世民的才人,法理上来讲,武则天是小妾,根本不能够成为皇后。
但是,李治和她勾搭在了一起,在自己老爹还没有死的时候就给老爹戴上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这似乎是老李家的传统了,李建成和李元吉也给李渊戴着绿帽子,李世民也给李元吉和李建成戴着绿帽子。
风水轮流转,结果李世民也被自己的儿子戴了绿帽子。
之后,李世民死,李治纳武则天为妾,接着又封为正妻。
这要是根据大唐律例,武则天和李治,那是要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
然而,李治屁事也没有,简直就是知法犯法的典范啊。
唐睿宗李旦的老婆李旦原本是宫女,德宗孝文帝李适的皇后原本是他的妃子,王淑妃。
宪宗神孝帝李纯的皇后郭皇后原本也是他的妃子,穆宗文惠孝帝李恒的皇后也是后宫的妃子上位。
可见,在古代,皇帝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啊。
所以,一些宫女,自然是不甘心成为一辈子的宫女的,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