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同学也听到了程咬金的话。
但看他那懵逼的眼神,知道不是在装傻,而是真的不知道。
一位男生说道,“所谓系花,就是这个系里面最漂亮的女生。”
“哦,懂了,原来是这个意思,多谢告知。”
男生笑道,“你看着挺单纯的,说话倒是文邹邹的,别说你家可是书香门第?”
“书香门第谈不上,但是读过的书不少。”
“真是谦虚了。喜欢篮球不?”
程咬金内心只打嘀咕。
篮球是个什么东西,完全不知道嘛。
但是总不能什么都不知道吧。
刚29才不知道系花,现在又不知道篮球,整的跟个白痴一样,会让人猜疑的,不管会不会,先说会吧。
“会一点。”
“真是可惜了,这样的好体格,又高又壮,怎么能不好好打篮球呢。
不如这样,当我们的中锋,我们好好的调教下你,你必定胜任,绝对能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
打篮球?
坚决不干,一来不会,二来他是专心来学习的,哪里还有时间玩耍。
于是他果断拒绝了。
男生一看,这么好的苗子不能浪费啊,他们篮球队正好缺一个好的中锋,怎么能轻易放弃。
于是男生起身走了过来,和程咬金过来握了个手。
“我叫任思南,能源系篮球队长,我是非常看中你的,好希望你能加入我们,如果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或者需要帮忙对我地方,尽管对我说,我人际关系广,能很顺利的帮你的。”
程咬金一听,觉得非常不错。
要是能结交他,那以后在学校里岂不是方便了许多。
“可是,你们一天玩多长时间篮球?”
“总共加起来不到两个小时,下午吃完饭,稍微休息一会儿,然后就开始打篮球,玩一两个小时,就去图书馆晚自习了。”
程咬金一听,越加觉得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