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之靠坐在墙角,面前放着他吃饭的家伙——一只缺了大半边的陶碗,垂着头,沉着脸,在那里思考着。
这里是一个不算太繁华的集市,收入不算好,所以他在这里乞讨,也没有人来跟他抢。
只是他的心思完全不在乞讨上。他只是在那里恶狠狠地想着,怎么才能够报复。想到可恨处,便不由得露出阴鸷而狠毒的表情。幸好他的头始终低垂着,不然,让路过的人看到了,谁敢给他丢铜钱?
“光脚的还怕穿鞋子的?”突然一旁有人大声嚷嚷起来,也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反正挺热闹的。
很多人都凑过去看热闹了。
林恩之看着自己身边那个卖鞋子的胖妇人也屁颠屁颠地跑去看热闹了,赶紧伸过手去,将自己已经盯了半天的、正好合自己脚大小的那双鞋子揣到了怀里,然后赶紧便抽身走人。
连讨到偷,这就是这几个月来他的求生之术。
然后他再次找到一个墙角,蹲下,继续想着对付顾茗的方法。
突然间,他想到刚才听到的那句话。
对呀,这句话简直是说得再好不过了,光脚的人,难道还怕那些穿鞋子的贵人不成?
反正他现在已经是一条贱命了,顾茗却不同,她有身份有地位,还那么有钱……真正要是跟自己扯上了关系,那紧张的、害怕的,肯定不是自己。
像她现在的年纪,也正是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如果这个时候,京城里传出言论来,说她大名鼎鼎的“三与十四”的大东家,曾经与一个乞丐有婚约……
他就不信她不急!
到时候,就不是自己想办法上门去找她了,而是她得派出无数人大街小巷地寻找自己了!
而那个今天敢扔自己的守门大汉,自己一定得好好治治他!
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真是太棒了,林恩之不由得高声大笑三声。
一旁卖针头的货郎有些怪异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个人疯掉了,赶紧挑起自己的担子,挪到离他远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