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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三章 乐极生悲(2 / 4)

怒喝一声,“带走!”

这一带,直接带到了东市上。

与石崇同时被带到东市的,还有潘岳。

潘岳和石崇的罪名是一样的,都是“奉允为乱”,即参与了淮南王的反革命集团。

这个罪名,于石崇,多少沾点边,石崇虽不是淮南王的人,但毕竟曾经向淮南王进言,对赵王“先下手为强”。

可是,潘岳就冤枉了。

甲士上门,他一叠声的喊,“我为赵王写过《贤后赋》!写过《西圣赋》!我对赵王,是有功的!”

事实上,杀潘岳,不是赵王的意思,是孙秀的意思。

孙秀和潘岳,有很深的私怨。

早年,潘岳做黄门郎的时候,孙秀是他的属吏,也不晓得潘岳为啥死活看不惯这个小吏?有事没事,就给孙秀几鞭子尝尝,甚至,以为笑乐。

或者,这个小吏,矮小丑陋,影衰了我天下第一美男子?

淮南王既败,赵王自觉天下已无抗手,可以为所欲为了,也就不必再像之前那样招揽名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潘岳是死是活,无可无不可,既然孙秀坚持,那就杀吧!

之前,潘岳的母亲常常批评潘岳:“汝当知足,何可干没不已乎!”

干没,钻营求利也。

载赴东市之前,潘岳稽首大哭,“负阿母!”

于是,石崇、潘岳,皆族诛。

*

消息传到琼苑,所有的人,都对何天“赵胜、淮南败”的预测表示钦佩,他自己,则只慢吞吞说了句,“该加九锡了吧?”

一点不错。

不数日,消息再次传来:

孙秀、张林,宣于朝堂:赵王圣德,拟迹周公,宜加九锡。

张林,前文交代过,赵王发动政变,彼是内应之一。

此人原本虽只是个“通事令史”,一介小吏,但也不是没来历的,他的曾祖,是汉末黑山军的大头目、绰号“飞燕”的张燕,最盛之时,麾下号称百万,后降曹操,做过平北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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