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下的徽章微凉
无人出声响
思念的北方”
顺着一阵急促的鼓点,黄昏唱出了这一连串的歌词。说是唱,不说说是快的朗诵。正是周杰伦的《夜的
第七章》,以前他家里的mp3中就录制有这么一歌以供写作时调节情绪之用。在前一个世界,写作已经被他们称之为码字。只要故事好,文笔什么的都不是太重要。最重要的是一个反正写作的人那么多,稿费已经下降到不可忍受的微薄程度。你只有加快度才能勉强混下去。一天不写上万字,连糊口都成问题。
高度的写作需要,如果能够听着摇滚和嘻哈类音乐码字是最好不过,手指头运动的度顺着那强烈的节奏敲击键盘,实在是一种爽之又爽的感觉。
也因此,黄昏对周杰伦的歌是熟得不能再熟。
黄昏是一个唱歌老跑调的人,真让他规规矩矩地唱,也许等句歌词出口,他就陷入了失败的境地。不如就整说唱音乐。本来他打算唱那《大学生自习教室》的,结果一想,这歌品位不高。真要唱了出来,先在政治审核上就过不了关。
还是Jay的歌好。先歌词很不错,朦朦胧胧含含糊糊,你怎么理解都可以。再说,人家之所以这么红一定有他的道理。干脆就拷贝他的好了。
想到这里,他就找了学校乐队的一个家伙来给他写谱子。自从全琮复赛落选之后,黄昏成为东海大学唯一的初赛选手。大家自然。
于是,黄昏边轻轻地哼唱着那歌的曲子,刚哼没几句。下面便笑成一团。都说:这什么古古怪怪的音乐,难听死了!
你们知道什么,到时候等着被我震惊吧!黄昏得意地说。
不一天,总谱出来了。按理不该这么慢的,实在是黄昏的唱腔千变万化,乐队的人也是找了半天才找出他适合的调门。
又半天,分谱也弄出来了。
一唱,大家还是在笑。将黄昏弄红了脸。
“现在和那家伙还差四十一分。舞台表演没问题,二十分是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