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官员心动。
倒是韦弘机狐疑地看了李威一眼,别的不知,这条谋财方法,也是太子刚想出不久,自己一路与太子同行,并没有看到那两位商人派人与太子联系。这两万缗钱从何而来的?当然,不解,也不敢问,更不敢说。
停了好一会儿,终于默认,开始商议。到了傍晚时分,一道道命令向各州县下达。
首先是粮仓,用明诏下达九州。然后是蕃市与海市。这是商议许久的,因此下达很快。主要就是漕运与开渠了,同意了太子与韦弘机的建议,立即在三门寻找换舶之所,江船河船渭船转卸而行。又让将作匠谋造图纸,完善现在的内河漕运船舶技术,分派各个船坞。
接下来的两道诏书,就有许多争议了。
第一是开工广通渠,朝廷先行垫付二十万缗钱,肯定不够,不过不能等李威那个变钱之法,秋天渐渐来临,水势越来越小,可以先行治理了。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虽然有故渠,还要载断一些河流,必须对相关农田灌溉产生影响。一部分河渠又经过城内,甚至为了扩建,还要拆迁百姓的房屋。虽然是弱势群体,在这个时代更没有发言权,可为了争议少些,还需协商进行。
真正争议的是李威的筹款之策。
明诏是朝廷禁止百姓出国,然临海一些贫瘠之所百姓屡禁止不改,堵不如疏,因此朝廷选派一些良商,准充出海。商贸二字没有提,不过既然出海了,不可能是打渔去的。并且可以自备一些武器与人手。这个人手的数量又争议了许久。又说了海上风涛惊危,距离遥远,需要各岛屿供给,然而各岛屿又有许多不开化的土著人。允许这些海商“普以王化”。作为奖励,商人分为三等,每等准可出海的船舶以及人员皆有限制。甲等准允出海船舶四十艘,共三十个名额。乙等三十艘,也是三十个名额。丁等二十艘,共四十个名额。
总共一百个名额,与新耕作方法普及,与蕃市性质一样,名额很少,算作一个试点。
可李威想法不是如此的,物以稀为贵。名额太多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