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看了一下,在店主热心介绍下,乐浪买下了几样东西,又花费了他五千卢比。来到外面又挑了一些有着印度风格图案的布匹和毛毯,这才尽兴而归。
在这座名为蜜月之城的城市呆了两三天后,乐浪就感觉腻味了,起先几天的新奇到现在荡然无踪。
韩雅静看到他这样子,就提议说去丛林猎奇,那里有大象、老虎、狮子、犀牛,而且丛林里也有一些寺庙遗迹,还有烤蜥蜴肉。乐浪听了不由有所意动,少卿倒是无可无不可,俨然一切以乐浪为中心。
三郎听到可以看到大象更是高兴的大唱着,“大象,你的鼻子怎么这么长”
于是,乐浪他们把买来的东西托运回位于德里的酒店房间,然后乘着飞机来到印度东北部的城市,下了飞机就有人开着车来载他们去要去的地方。
车是吉普车,也不知道是多久的,有些地方的色彩已经剥落,有的地方更是好像被什么东西撞过似的,凹进了一片。
乐浪他们前往的地方是一个提供有钱人去猎奇的地方,是一个部落式的度假酒店。
现在一些有钱人厌倦了都市中灯红酒绿堕落[***]的生活,就想寻求一些刺激冒险的东西,而坐落在丛林中的这个部落式酒店正好给他们提供了这么一处所在,来到这里,你可以去追寻老虎、大象还有各种猛兽的足迹,还可以拿着猎枪去打野味,当然所费不菲。这里更是野生动物的天堂,有着许许多多的野生动物,丛林巨蟒、丛林豹、熊、象、老虎多如牛毛,非常的危险。当然,也正是有了这种危险的刺激,才会让一些有钱人热衷于此。搂着妹妹,行走在猛兽横行的丛林中,见鸡杀鸡,见猪杀猪,是多么畅快淋漓的感觉。
乐浪好歹也是在山林里混过的,对山林中的猛兽他倒是不怕,不过带着小孩女人不得不小心一点,所以第一天到的时候他们倒也没有去哪里,只是骑着酒店中提供的大象在周围晃了一下。这下可把三郎给兴奋坏了,从来没有接触过大象的他不停的摸摸这摸摸那,高兴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