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林子,能够藏得了兵马。
“两百里,还不够啊。”,郭虎禅看着眼前在阳光下闪着金辉的河水,喃喃自语起来,在他看来只有把大营设在回鹘王庭直线距离百里内,才适合大军展开攻击,同时帝国骑兵才有把握彻底断掉回鹘蛮子的北逃之路。
进入漠北,草原便一下午子凉起来,对张巡来说,倒也并非是一片沙子的景象,只是和水草丰美的漠南比起来,漠北的气候水土都差了很多,而且马贼不少。
甩去刀锋上的血珠,张巡踹倒整个人趴在自己身上的蛮子尸体后,抬起头看向了身边已经结束的战场,自从进入漠北的地界以后,他已经是第三次碰到小股的马贼,不过那些不长眼的马贼遇到他们却是和送死没什么两样。
这一路上,张巡也是救下了几个被马崭掳走的从回鹘王庭里被撤走的蛮子女人,不过这些女人显然问不出什么有用的消息,但是却让他们得以能够一直跟着那些撤走的部落队伍。
即便漠北再贫瘠,但也总有些地方是适合那些部落放牧的地方,张巡要找到的就是那个地方,只有这样他才能引导帝**队毁掉回鹘蛮子这最后的退路。
“大人,我们走吧,狼群来了,就麻烦了。”莫野走到张巡的身边,恭敬地说道,他是莫伦的儿子,刀术虽然比不上被张巡收为手下留在王庭的达尔罕,但是在草原上也当得上勇士的称呼。漠北荒凉,狼群也更加凶残,他们杀死的那些马贼尸体足以吸引附近的狼群过来,莫野他们一行不过三十余人,虽然个个都是精锐,但也架不住大的狼群。
“走吧。”,张巡点了点头,翻身上马道,在漠北这个地方,草原上弱肉强食的法则被诠释得更加淋漓尽致。
“其实当年回鹘蛮子也是在漠北崛起的。”,离开充满血腥味的战场后,莫野忽地朝张巡说道,他是个聪明的草原贵族,勇敢但并不粗鲁,内心渴慕大汉的文化,和其他那些只是喜欢帝国的美酒,丝绸和精致器物的草原贵族不同。
“因为这里,只有强大的人才能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