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能刺入皮肤,割断动脉。她用非常残忍的手段,割断了那些人的全身动脉,让他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液一点点的流出,生命一点点的在眼前消逝。
凌云像一个普通人在社会上生活着,医学本科到医学硕士研究生,最后到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美国哈佛大学的医学院,毕业后先是在美国行医,而后到华夏国。
这些年,凌云手上沾过许多人的鲜血。有的是被她秘密刺杀的,有的则是被她用手术刀救活的。
或许是因为儿时的戏言,也或许是因为父亲的影响,凌云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便选择了外科医生,这个表面的用来隐藏真实身份的职业。而且,她也在这个表面的职业上小有成就。因为她由衷的热爱这个职业。
医生是个治病救人的神圣职业。所以,凌云并不喜欢杀人,但她却无法拒绝为自己的祖国尽忠。因为祖国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凌云不记得这些年,自己一共刺杀过多少人。但她却知道,每次杀人之后,她都会毫不犹豫的钻进手术室,尽最大的努力去救活那些将死的病人,只有这样,她的心才会好受一些。
“女人,有什么遗言吗?”
头皮上传来一阵猛烈的撕扯痛感,将凌云的思绪重新拉回到现实。
“遗言?”凌云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三名同伴,苦笑一声,低声道:“我能唱首歌吗?”
“为什么要唱歌?”史密斯问道。
“因为我马上要死了,不能再报效我的国家,最后的愿望就是唱一首国歌,献给我的祖国。”凌云严肃的说道。
史密斯皱了皱眉头,显然他没兴趣听这个将死之人唱国歌,于是他再一次望了秦灏一眼,见对方点头之后,才无奈道:“好吧,不过你只有一分钟。”
“谢谢!”凌云微微一笑,她费力的抬起头仰望着天空,清了清干涸的嗓子,轻轻的哼唱起来。
凌云身受重伤,连呼吸都非常的困难,但她还是坚持用完最后一丝力气唱完了这首永远存在她心中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