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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头发(2 / 3)

见阿秀又开始哭,不由厉声道,“别哭了,没看到我们在查线索吗身为你家小姐的丫鬟,她无声无息死在房中,难道其他下人也不知情吗”

“奇就奇怪在院里的丫鬟和小厮都没有听到一丝打斗声,甚至小姐何时回的房,也无人知道”

阿秀有些畏惧陈掌门,不敢再哭,只抿紧嘴巴无声掉眼泪。因为小姐这么无声无息没了,她才怀疑是周姑娘啊,有这个武功能够悄无声息将小姐杀了的还与小姐结了仇的她只认识一个周笙。也难怪她会误会长歌。

华掌门看了看刘娇脖子上的伤痕,又结合阿秀的话,她对长歌说道,“周姑娘,按照阿秀的话来猜的话,这刘娇应该不是死在房中,而是被人杀害后悄无声息地送回房中脖子上的伤口是致命伤,从伤口来看,凶器应是匕首。阿秀说,你发现你家小姐的尸体时她已经有些僵硬了,这么说来,她应该是三个时辰前被杀的也就是”

陈掌门闻言也是眼前一亮,神色十分严谨,“也就是我们比试开始没多久那会儿”

长歌也点头,“这么一来就排除了参加今早比试的人的嫌疑了这么说来,只剩下没有参与的,并且武功身手在刘姑娘之上的因为匕首这么近的距离,若是凶手身手不及刘姑娘,那么刘姑娘应该会挣扎甚至与凶手打斗才是,但你们看刘姑娘的面上只有痛苦和震惊,可见凶手功夫很厉害,一击致命。”

长歌掀开刘娇的袖子,没有发现任何伤痕。她又指了指刘娇的鞋子,“你们看,鞋子上面还有泥土,据我所知,刘姑娘好像有个习惯,进屋之前会换一双干净的鞋子,是不是”她看向阿秀,问道。

阿秀面露惊讶和敬佩,惊讶的是果然刘娇的鞋子上沾了一些土,应该是花园里的,敬佩的是长歌居然连刘娇这个习惯都记得还能这么心细如尘。

两位掌门不禁赞叹。“周姑娘果然厉害,这点我们都没发现那这样就断定了刘娇不是死在房中,而且凶手是今日没有出席夺宝大会比武的高手”

这样一来,岂止是缩短了范围,简直就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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