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云?原来那个女人叫书云,倒是个诗意的名字,看上去人家那么好,和顾煜也不配。
身上多了一件外套,是她自己的,落在了店里,肩膀上也多了两只温暖的手掌,顾煜给她披上的。
她刚刚有些粗心,就算冷到了还没有记起外套的存在。
“冷不死你。”他的话说出来总是带着点无情的感情色彩。
她将两只手伸进外套的两只袖子当中,将外套扣住,里面是高定的礼服,两者一混,不相符到了极点。
不过,风度和温度之间,她还是选择温度吧。
等顾雅涵要反驳他两句的时候,顾煜已经走到车子的副驾驶车门旁,给她开了车门,她钻了进去。
车子里面的暖气,让顾雅涵终于感受到了温暖,谁知道,顾煜一上车,她却觉得比站在外面还要冷上几分。
顾煜的视线放在她露出来的脚踝上,那双平底鞋,大概是她吃了七公分高跟的亏,才知道换的。
何况他说过,下次看到她穿五公分以上的,看一双扔一双,这次倒是合他的意。
只是不同时期,不同对待,见过谁参加晚宴,一套华美的高定礼服搭配一双平底鞋的么。
“看来,这些年你跟着秦漠远,品位lw到爆。”顾煜说着,发动车子,决定给她来一个改造。
顾雅涵也懒得管,现在她就是瓮中的鳖,只能仍有顾煜折腾,反正吃完饭,她就可以解放了。
该打扮地也打扮了,顾雅涵已经没有多少精力折腾,从头到脚焕然一新,大冬天的,到时候还不让人穿外套,想想,就心里憋屈。
顾雅涵最后坐在车上的时候,已经不开心。
顾煜自然是关照到了她的心情,他没有去安慰她,也没有说任何一句好听的话,他想知道,现在顾雅涵究竟可以为了待在珀尔忍多少。
他要挑战她的底线,因为,现在她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挑战他。
若不念旧情,他早就毁了秦漠远了,既然秦漠远是她的心头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