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迷迷糊糊中醒来,看到的是土墙上的铁锹印,头上还隐隐作痛,意思处在一种朦胧的状态,他闭着眼睛想了很久。
死了?
阎王殿原来是这副模样啊!
坐起身靠着墙,他勉强伸了伸脚,低头看着身上的打扮,一身灰色的粗布短衣,还有那破旧的绑腿,最可气的是,鞋子还开着口子,那脚拇指还露在外面。
他啐道:“该死的赵行,不给烧点好的,这完全是把我李想当乞丐打发了。”
下一刻,他发觉到了一丝不对劲,那脚拇指,看着并不像自己的。
他伸出手,这手……也不像是自己的……
他慌了,又摸摸脸,有一堆扎手的胡子……
靠,这是闹哪样?
他现在极度怨恨赵行,肯定是他没给自己烧够钱,阎王一看你个穷样儿,就给打发到这里了吧。
他向着洞外挪去,说不定能看到奈何桥呢?刚伸出头,只感觉到一阵强光刺眼,接着一把手就给他推了回来,推了一个激灵,跟着一个声音响起:“响哥,你醒了?”
响哥?靠,这又是哪出,阎王还给咱派小弟?
“响哥,我是地瓜啊,你咋的了?”来人在他面前一直晃着手。
他没有理会,继续向外挪……
结果,又被推回来了……
……
刚刚一个激灵之后,他明白自己这是穿越了,他和自己的警察兄弟赵行去执行任务,结果被歹徒给算计了,对现在的身份也大概清楚了,他叫李响,不再是李想,因为做梦都想做个响当当的大人物,所以才起了这么一个名字。而身前这个瘦瘦的男子,特别爱吃地瓜,名字也叫地瓜,和他同一时期参的军。同时也了解到,自己身处在1941年的河北,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硬生生把大家忽悠了,当上了五纵的预备队队长。
想到这里,他也有点佩服这个李响,和自己的秉性差不多……
“瓜儿啊,你老推我干啥,其他弟兄呢?”李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