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存在着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行为,而自己无能为力。叶珊珊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样的现实。
叶珊珊的当事人陈虎,和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钢的公子李小刚,是大学的同班同学。周末晚上,李小刚开着自己的宝马车,载着陈虎去KTV唱歌。回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撞到了一个女学生。
因为车速不快,女学生也只是受了点轻微伤,但李小刚一贯嚣张惯了,不但不下车,还把头伸车窗外面,骂了一句:“不长眼睛,找死啊?”
这一声骂,惹怒了周围的学生,就把李小刚的车包围了起来,学校的保安也过来,把李小刚和陈虎叫下了车。
李小刚的爸爸是市局公安副局长,什么时候吃过这亏,就大喊:“都给我滚开,知道我是谁吗?我爸是李钢!”
李钢在凰州城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保安一听是李局长的公子,知道这人不好惹,还是不管为妙,就不管了,留下了一群学生。
后来混乱之中,学生当中有个男生,被人开了瓢,当场毙命。
后来,警察来到了案发现场,发现凶器是一把虎头钳,是李小刚的车里的。后来在调查的过程中,受伤女学生指认是李小刚动手,用虎头钳打死了那个男生。但李小刚拒不承认。
再后来,侦查终结,认定是陈虎是凶手。所依据的证据,是陈虎自己的供述,和保安的指认。
陈虎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后,陈虎的父母找到了叶珊珊的律师事务所,所里指定叶珊珊作为陈虎的辩护人。
叶珊珊在会见陈虎时,陈虎陈述是在警察局遭到了刑讯逼供,所以是屈打成招。
叶珊珊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保安的陈述和在场的其他学生的供述,互相矛盾,当时保安已经离开了现场,怎么会证明亲眼看到,陈虎打死了那个男生?而且在场的学生当中,警察竟然没有找到目击证人!更为蹊跷的是,在调取学校门口的监控录像时,竟然没有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校方说,当时监控系统出现了故障,一直在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