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一个人一开始是个傻逼,那么他一直就是个傻逼,如果一个人一开始就很牛逼,那么他一直都会很牛逼。
显然,能在国际杀手界创下千人斩记录的‘灵魂收割者’,并不是一个傻逼,只不过他遇到的对手,实在是太牛逼了。
冯小龙从小学武,枪,只是半路出家,他是个已经练到暗劲巅峰的家伙,并且在此境界已经浸淫了三年之久,他有能力听到堂屋里的萧翎拿枪的声音,最近也在着力突破‘秋风未动蝉先觉’的化劲之境,但现在看来,他对危险的先知度似乎没有想象的那么乐观,竟然这么具有黑色幽默的死在了一个少年手里。
好吧,准确的说,其实还是那把狙击步枪太好了。
紧接着,萧翎在暗中发出了第二枪,第三枪,正中那名代号‘玫瑰’的黑人的裆部。
如果‘玫瑰’不是迅速躲开,寻找掩体,也不会挨这两枪,一枪把他的蛋打碎了,一枪为了保险起见,把他的头打爆了。
两名世界级杀手,就这么被萧翎给收割去了。
原本萧翎是想在杀死冯小龙以后,先对那名‘魔术师’下手的,但一想黑人在某些方面很有过人之处,令人气愤的是过人之处就过人之处吧,还在那过人之处上纹一朵玫瑰,很炫吗?真是该死!
因为病患与年龄的缘故,短小细的萧翎一直对自己裤裆里的玩意长不起来耿耿于怀,所以是少年就要发春的他,最看不惯同龄,或者超过他年龄的人在这方面比他雄伟,比他壮观,这就好比他在看到别人身高比他高时,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的病一样,那种感觉非常不爽。
萧翎并不否认,这样的心理是畸形的,他也没想过要改。
‘玫瑰’毙命的一刻,萧半闲已经消失在原地,如一头雄壮的东北虎一样,直接蹿到了十米开外的‘魔术师’身前,然后一把握住了他持着一颗手雷的大手,微笑道:“不愧是魔术师,手不是一般的快,竟在我来到之前,拿到一颗手雷。”
话音刚落,萧半闲的手背凸起,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