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扑街一个。”
“拿过来吧,我给你看看。”
骆绎欢天喜地的去了。
哈士奇哑然失笑,心说这人类还挺懂礼貌,比许多狗都强。
骆绎从未给熟人看过他的书,他之所以从家里搬出来,也是因为老爸隔三差五就向他打探书名,逢人就吹嘘:“我儿子可是大作家!”
结果人一问写了什么书,他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只能顾左右而言他,属实有点尴尬。
不说尴尬,说了更尴尬。
一来成绩不好,二来书里有很多歪歪的情节和他自己的价值、恋爱取向,不足为外人道,尤其是长辈。
他登入起点,点开在书架里置顶的《和黑长直同居的日子》。
刹那间,脑子里忽然闪过一条穿粉白纱裙、长发齐腰的身影。
说起来,和颜不就是标准的黑长直吗?
之前对她有所戒备,没往这方面想过,此时念头一起,写手的天赋病发作,难以抑制的想象力,转眼间便脑补完一段人生。
他忍不住露出姨妈笑。
被自己歪歪的剧情甜到了是怎么回事?
从头翻看自己的书。
这本发于去年年底的恋爱日常文,讲的是网络写手男主对外招租,男主的头号女粉丝拎包入住,两人在合租期间的种种趣事。
起因不同,却殊途同归,他和她,现在不也算某种意义上的合租吗?
“咋回事?要不我先开一局?”
哈士奇的喊声打断骆绎的浮想联翩。
“来了来了!”
他抱着笔记本走出卧室。
“狗哥,有劳你了。”
哈士奇虽然学习能力过人,但毕竟不是人,给它过目,骆绎没什么心理负担。
“聊什么呢?”
和颜揉着湿漉漉的长发走出浴室,蒸腾的水汽萦绕着她。
她还穿着那身粉白色的复古纱裙,裙角没过脚踝,只露出一双穿着大码拖鞋的小脚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