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事情本就是简单的需求和供给。只是完成过程需要更有效的手段。至于有效手段,把工厂营运的模式照搬过来就好。
然而,随着介入的程度,陈韶发现自己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已经发生的不少事情就算了,现在仅仅是向朝鲜民众提供住所,就非常麻烦。
此事也未必多复杂,却牵扯到一个大事。那就是‘产权’。
在陈韶的设想里,土地所有权自然是国有,只有房屋使用权才可以拿出来进行交易。
之前,陈韶连这点都只是‘知道’,而不是真的‘理解’。
即便只有使用权这一项,陈韶凭啥把原本归于‘国家’的使用权拿来自己调度分配呢?
陈韶只是个朝鲜战区的司令,即便是朝鲜总督,也未必有这样的权力。
思前想后,陈韶叹口气,“我觉得我以前错大了。硬是掺和了我本不该掺和的事情。”
苗人凤听完,忍不住苦笑,“呵呵,我年轻的时候就加入了大同党,总觉得若是肯出力,自然能让这世间变得好些。然而这么多年下来,却一事无成。到现在,我能说的只剩下一句,这种真正想让大家日子好过些的心情,定然是没错的。”
“难道正确的只剩下心情了么?”陈韶感叹道。
“能有这般心情已经不错了。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听闻过令堂陈侯爵的壮举,竟然能以一己之力改变了大周的《继承法》内容。30年前,反对之声甚嚣尘上,仿佛要让陈侯爵沦落到天下皆曰可杀的地步。30年后的现在,却又无人提起。仿佛亲生子女继承父母一切财产都顺理成章。然而继承法一出,三十年来受益之人何止百万千万,避免了多少人伦惨剧。不知陈司令可知为何陈侯爵就能有如此功劳?”
“这……是因为从国家法律制度的层面解决了问题吧。”陈韶说着,心中也已经一片透亮。
法律制度决定的事情,虽然执行过程中有种种问题。譬如执行机构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好好的事情,有的是办法给你弄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