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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四章 开海禁(1 / 3)

太祖皇帝朱元璋曾经下令片帆不得下海,这给了沿海百姓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困难。虽然后来海禁逐渐放开,然毕竟对于民间贸易采取的是打压措施。

直到崇祯年间,海上贸易依旧是萎靡不振。民间走私猖獗,沿海一片混乱状态。甚至于,沿海的百姓活不下去,只能聚众造反。

洪武三年,朝廷“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朝廷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大明对外贸易遂告断绝。洪武十四年,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自此,连与明朝素好的东南亚各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洪武三十年,再次发布命令,禁止大明百姓下海通番。

那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一点朱慈烺做法是错误的。

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规定了严酷的处罚办法:“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

同时朝廷对参与买卖外国商品的居民也不放过,“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在严厉海禁的政策下,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被视为非法行经,被迫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即被迫转入走私和武装走私,并出现了一些大的海上武装走私集团。嘉靖年间,最大的武装走私集团头目王直,成为众多走私集团的公认首领,“三十六岛之夷,皆听指挥”,拥众数十万,先称“靖海王”,后称“徽王”,甚至“南面称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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