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安妮斯顿语塞说不出话。
季成没有过多解释,这只电击棍是约翰.戈蒂替他搞到的目前市面上最好的电击棍,因为他还没来得及申请持枪证,虽然漂亮国持枪合法,但纽约州对枪械管制比较严,首先要像考驾照一样考持枪证,然后还有等待期、数量限制等等,因为涉及到枪支,哪怕他目前是一个不小的资本家,也需要按照流程去考试获取,可他经历过上次刺杀,没有防身工具不太好,故而弄了一条电击棍。
如果他再遇到上次那种被挟持的情况,完全可以使用电击棍被人电倒,然后自己从容脱身。
那要是遇到远距离伏杀呢?
季成当然也有办法对付,到时候他只需要把手放到鼻子旁边,然后……然后什么啊,肯定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嗯,好吧,这玩意其实没多大用,聊胜于无。
季成带着电击棍更大的作用是起到心里安全作用,其他基本上没用。
“明天我有个试镜,你要不要来看一看呀?”安妮斯顿跟季成撒娇。
季成好奇地询问道:“什么试镜?”
“不是什么大制作了,不过出品公司很有名气哟,是哥伦比亚影业公司,而且据说还有机会和麦当娜一起演戏呢。“安妮斯顿说到这里兴奋地不行。
麦当娜?
哥伦比亚影业出品?
季成勐地想到了一部超级烂片,那部片子好像叫做《百老汇的最后一夜》,他还记得麦当娜因此拿了最烂女配角,他眨着眼睛道:“这部片子叫什么?”
安妮斯顿回忆了一下,“暂定名好像是《百老汇的最后一夜》。”
汗!
还真是这部片子。
季成一阵无语道:“这名字一听就是票房毒药,要不你别去了吧?”
“我要去。”安妮斯顿噘着嘴道:“不管是不是烂片,最起码能登上大荧幕,我想试试。”
季成看她这么想去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好道:“行,那你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