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这个时代。
他的造型是特别的干净利落,同时十分的帅气时尚。
连街上两条正在啃骨头的野狗也不敢冲他乱叫。
只是瞪着狗眼呆呆地看着他。
狗眼看人低,这话是真理!
引得这个围村的人们纷纷讶异的侧目。
不知道哪里来的小少爷跑这里来玩。
难道是迷路了?
站在土地上,徐文辉从烟盒里掏出了一包金色芙蓉王,淡淡的用粤语道:“这穷地方,就是我今后起家的地方了。不用年,我就让这城变成徐家城。”
然后随手将烟叼在嘴上。
一手又掏出一个翻盖打火机。
点上了火后,美美的抽了一口。
“噗嗤,这位靓仔,你也太会吹水了吧。”
他的身边。
正好有一个路过的青年,听到他的话忍不住停下脚步。
然后用粤语嗤笑嘲笑出声。
徐文辉站着扭头看了他一眼。
脚踩拖鞋,下身穿着一件大裤衩,身上穿着一件露着双肩的白背心,样貌倒是颇有三分像黄鈤哗。
盯着他看了一眼。
这个青年叫陈启发。
被他这么一盯着,莫名有些发憷。
他也忍不住仔细打量徐文辉。
发现他穿着时髦帅气,感觉一股子香城巨星的气质。
与之一比。
自己自愧不如的同时。
他觉得很多当红大明星都不一定比得过他。
这让青年有些后悔,自己干嘛多什么嘴呢?
徐文辉忽然露齿一笑,淡淡道:“小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咱走着瞧,记住,我叫徐文辉。”
“额,我,我记住了。”
青年愣了愣,然后下意识道。
“辉仔,辉仔,你在这呢。”
这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