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这样算不算在水字数啊?哎呀!管他呢!反正也不是我的!我就一的肥宅!)
对了!
我有契机认识这个憨憨的家伙,还是因为我在一个广告牌下面,叫……
如果我在里写……某个牌子的话……会不会……给这个家伙收广告费啊……
好吧,他站在某某广告牌的下面,用一种非常怪异的姿势躲在那里……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倒霉催的……他胃疼,疼的快要蜷缩在那里了……然后,还是我!
还是我!
这个娇小可爱!这个举世无双!这个!超级超级可爱的大美女带他去的医院,花了我宝贵的两千块!
这个家伙说自己的稿费根本就没有两千块想要赖账的时候,我真的气的想要一拳!不!十拳把他揍飞!
哼!
心疼我的两千块钱哟!
算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然后我就认识这个家伙啦!
我本来完全没有兴趣的,但是呢!这个家伙!竟然!把我的名字写到了里!嚯嚯!那我真是X了个巴子了!
我可不想要被一个不知名的小作者把名字写进里!啥玩意儿啊!是吧!这不是侵害了我的肖像权吗?哼!
所以!她应该把我写的厉害一点!
懂吗?!厉害一点!厉害一点!再重复一遍!厉害一点!
我看了他给我写的人设!什么嘛!一点也不符合我的个性!
我是会无缘无故的去找王的“女孩子”吗?
我的设定是已经活了三千年的老妖怪了好吧?!
X了个巴子的!
还跟个没有长大的,少女脑一样的什么东西玩意儿,对……额……王?有意思?
他……他谁啊他!重生到异世界,那么惨的身世,然后还有自己王妃!朝朝暮暮!恩恩爱爱!我TMD我谁啊我?何德何能能够以少女的身份接触他们啊?!
啊?!何德何能的去做某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