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这些事情,今天的痛……就会有意义。”
顷刻间,公瑾与那个孩子拆了三招。
对方的剑真是很犀利,即使公瑾已经认真起来,那孩子在败阵前最后一剑的无比锋芒,还是在他右臂上多留了一道血痕,假如这孩子再年长个十岁,内力再多十年修为,这可能就不只是皮肉伤了。
破去他的剑势,公瑾手中的钢刀水平掠过他左肩,在不见血、不伤筋脉的情形下,纯以内力把他的左臂骨震成三段……这样就够了,因为如果这男孩够聪明,他会看出自己这一刀本可以砍他用剑的右手,只是硬生生改为左手。
很痛,公瑾明白这一点。那个男孩一下子就红了眼睛,踉跄往后跌走,一语不发地走下台去。
在整个过程中,有三件事情让公瑾非常在意。
第一,那股断骨的剧痛,那男孩完全忍住,虽然嘴唇紧咬得出血,但他没有哭出来,连眼泪都忍在眼底。
第二,那孩子在确认败阵之后,并不是直接走下擂台,而是远较寻常江湖武人更为有风度地向自己欠身行礼,表达对敌人的敬意后,才转身走下台。
第三,前面两点已经很不容易,而那孩子受伤后自始至终,右手都紧紧抓着剑不放。一个用剑的天才,虽然难得,没有多了不起,但一个以生命执着于剑的天才,以后将会非常可怕。
他现在只是个孩子,但公瑾却已经预见他的成长。所以,公瑾不伤他的右臂,因为这孩子个姓倨傲,说不定树敌很多,如果完全没有自保能力,可能没命回乡去。
连公瑾自己都没想到,鹏奋坡大会上,最让自己感到惊奇的人物,不是忽必烈,而是这个男孩。
公瑾一度迟疑,是否该派人暗中保护,但这似乎多虑了,因为他下台之后,十多名隐藏在人群中、像是护卫模样的武士围在他身旁,护送他离去,排场俨然就像是一国王子;而队伍中,还有一名七、八岁的女孩,典雅而昂贵的衣着,看来也是一位千金小姐,一面跟着男孩离去,一面掉着眼泪。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