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我厉害吧?”
芙莉莲放下魔杖,双手叉腰,一副快点夸我的样子。
在群里的时候,她早就习惯了和群员们插科打诨的日常。
是以,即使还没有和辛美尔展开冒险,她的性格中也多了一丝人味。
“简直是太厉害啦,快教教我吧。”
罗德十分配合地鼓起掌。
“嗯嗯。”芙莉莲高兴地点点头,旋即立即给罗德讲起这个魔法的术式和基本原理。
半晌之后。
罗德向前伸出手掌,一道掌心大的魔法阵浮现。
冲天的火光再次燃起,尽管比不上芙莉莲那般声势浩大,但也足以产生恐怖的杀伤力。
按照罗德的估计,应该是足以对付部分鬼级怪人的。
这样的威力尽管远不如自己的拳头强大,但胜在方便、可控。
最重要的一点是——
帅!
有句话说的好,强是一时的,帅才是一辈子的。
罗德早就摆脱了强度焦虑,对他而言,强远不如帅来的重要。
“你学的好快呀,真是令人惊讶。”
“难道人类的魔法才能都这么厉害吗?”
芙莉莲望着一次就能施法成功的罗德略微有些郁闷。
即便是她,被老师称赞的魔法天才,当初也是花了相当一段时间才学会这个魔法的。
不过,她也没过多的在意。
伏拉梅身为一介人类,其拥有的魔法造诣却远超相当多的魔族、精灵。
甚至于,芙莉莲花费了五十年的时间,都只学会了伏拉梅有关于战斗部分的魔法。
足以见得,人类虽然短寿,但魔法的才能似乎更为强大。
以区区几十年的寿命,硬是达到了能和精灵、魔族这种长寿种抗衡的地步。
“谬赞了,还是多亏了芙莉莲老师教得好。”
罗德谦虚地笑笑,这番话显然让芙莉莲很是受用,小脸微微上扬,翘起了小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