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大吼一声,用另外一只手狠狠的捂着自己的嘴巴。
他的手在流血,
曾果饭回过神来,把自己的笔浸泡在鲜血里,
他的左手压在那张纸上,然后双膝跪地。
随着这一声轻响,一串鲜艳的红色字体浮现了出来。
这个曾果饭,果然有一手好字。
他写字的时候,没有经过任何思考,一笔一划,都是好字。
短短一炷香的时间,他就写了上百个字。
曾果饭写好了这一行字,顿时心舒意畅。
他一生练习过许多次毛笔字,但都不及今天这几个字。
每一个字,都带着浓浓的古意。
周围一些见多识广的几大家族成员,也都被这一幕给吸引住了。
当他写完这最后一行,台下已有三四人齐声喝彩。
一个人“好”字出口,四周顿时一片寂静。
其余的乡绅,连同军官,还有陈宇城,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望着他。
这真是一帮王八蛋,
唯有宋县令保持着沉默。
这一刻,他彻底的绝望了。
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这一点。
只能等待陈宇城来决定了。
曾果饭在心中默默叹息,
只可惜,这么好的文采,竟然被用在了一张构陷的血契上。
不过,为了自己的性命,还是值得的。
立刻在下面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众人纷纷抢着签名,就怕写满了轮不到自己的名字。
随后,曾果饭便将那封书信,毕恭毕敬的递到了陈宇城面前。
陈宇城也不以为意,将信件交给目瞪口呆的宋县令,微笑着说:
“县尊,你看看,这是真的吗?”
宋县令看了一眼,
以他四十多年的学习经验,一眼就能看懂。
可怕的是,这封信上说他与叛军有染,意图造反。
想要夺江山,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