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片荒地看起来颇为广阔。
“这里是以前我们特意留下的一块地方,在这里试枪保证安全。”
宋嘉模说了一句,随即将黑色背包打开。
红棍丁青用一把汤姆逊冲锋枪,这玩意儿以前是芝加哥黑手党的专用武器,体积还算小巧,可以装入小提琴盒子里面。
至于陈谌缴获的那一把威力巨大的雷明顿M870式霰弹枪,由宋嘉模来使用。
其他人要么手枪,要么汤姆逊冲锋枪,没有太多选择,其实在漂亮国弄枪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漂亮国有很多枪店,只要有美元就可以买枪。
但普通人很难搞到军队制式武器,比如这把霰弹枪,绝对是从军队中流出的。
“老大,你用什么枪?”
宋嘉模询问了一句,其他人闻言后纷纷转头看着他。
陈谌单枪匹马,用一把柯尔特手枪干掉5个杀手,这件事儿听起来尤为震惊,此时要对付黑手党,众人都想看看他会选择性用什么武器。
“我用什么枪?”
陈谌从枪带里面扫了一眼,发现只有寥寥几支汤姆逊冲锋枪和左轮手枪。
说实话汤姆逊冲锋枪用着还行,在40年代是黑手党标配,还闯出了“芝加哥打印机”的凶名。
但时代不同了,现在必须要更新武器装备。
陈谌追求的是皮实耐操、火力持续性强、威力大,做为突击步枪它并不合适。
陈谌摇摇头,对着陈杰来招手:
“陈杰来,我需要一把突击步枪,你去跟卖黑枪的说,想办法尽快搞一支……”
陈杰来闻言后略微吃惊:“你说的这把武器能行吗?现在全美的黑帮都在用汤姆逊冲锋枪啊。”
陈谌拍了拍对方肩膀,坚定道:“不要小看任何通过战场考验的武器,听我的,想办法去弄一支,弹夹和子弹要多准备一些。”
陈杰来点点头,随即离开丛林区,给陈谌弄枪去了。
众人心里虽又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