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杀人毁尸案、包庇案、妨碍司法公正案、渎职案等数案合并,主犯:赵菲、李勇,从犯:许克、陈波、陈雯等人组织策划杀人、毁证、毁尸,证据确凿,于2001年10月9日当庭判决如下:
主犯:李勇,犯故意杀人罪、伪造证据罪、妨碍司法罪、依法判处死刑,鉴于主犯等人已经被报复杀害,最终宣判结果为:免去李勇生前一切职位,剥夺权利终身,并处罚款300万人民币,依法没收其名下所有资产,由H市仁德福利院接收并投入福利院教学建设使用。
主犯:赵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鉴于主犯已经被报复杀害,最终审判结果为:剥夺权利终身,依法没收名下财产并依法拍卖,拍卖费用由H市仁德福利院接收并投入福利院教学建设使用。
从犯:许克,犯纵容杀人罪、包庇罪、渎职罪及间接故意杀人罪,罢免其一切职位,鉴于案件性质恶劣,残暴,其知法犯法,剥夺权利终身,并判死刑立即执行,处罚款20万人民币,由仁德福利院接收并投入福利院教学建设使用。
从犯:陈波、陈雯犯非法经营罪、包庇罪、藏尸毁尸罪,判处死刑,鉴于两人已经被报复杀害,最终审判结果为:剥夺权利终身,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盈利及名下财产并依法拍卖,对于其非法获利所得的赃款由其家人承担,拍卖费用由H市仁德福利院接收并投入福利院教学建设使用。
至此,连环杀人抛尸案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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