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蒋庆之来说,在南美的那段经历堪称是他人生中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在此之前他是个浑浑噩噩,不知自己该做些什么,更不知自己为啥活着的年轻人。
在丛林中,在枪林弹雨中,在尔虞我诈中,蒋庆之慢慢明悟了一个道理,名利欲望只是过眼烟云,钱财够用就好……名利和外物太多了不一定是福,反而是祸。
所以当收到召唤后,他毫不犹豫的丢弃基业,回国做了个无业游民,整日游山玩水,吃香喝辣。
人为何活着?
这个永恒的话题困住了不少智者。
年轻人觉着自己拥有无限未来,故而不会去思索这个问题。
而爱思索这个问题的,不是被心理疾病困扰,便是开始了自己的生死考卷。
唯有经历过生死,或是有一段时日处于死亡阴影之下的人,才会认真考虑为何活着这个命题。
其他的都是无病呻吟,为赋新词强说愁。
当看到挺着肚子的婆娘后,这个问题就被蒋庆之抛之脑后。
这一刻,他只为自己的妻儿活着。
过去不可追,未来还未来,唯有此刻触手可及,真实存在。
“还吃!”蒋庆之把装了瓜子的碟子递给黄烟儿,李恬嘟囔道:“瓜子都不能嗑。”
南瓜什么时候传入中原的蒋庆之不知道,某次他进西苑发现了一溜南瓜,顿时惊为天人,问了内侍,说是开花好看。
蒋庆之当时捧腹大笑……南瓜的花好看?
随后这厮就下了毒手,把南瓜移栽到了自己庄上。
“中午吃老南瓜!”蒋庆之安抚妻子,“南瓜子嗑多了上火,还费牙。”
后世你若是看到某个女人的门牙上有个细细的豁口,那定然是嗑瓜子嗑出来的。
“老南瓜最好炖来吃。”李恬顿时就来了精神,“甜甜的。”
“蒸最好。”蒋庆之却觉得蒸出来的味儿更好。
“要不就红烧吧!”
红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