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有否认过啊。”
“你······你真特码的,是个混蛋。”优雅矜贵的白川忍不住冲我爆了粗口,我却意外心里暖的要死。
十五年前,在我差一点因为对白川动心而消失在这个世界的时候,白川曾对我说,他喜欢爬山。
喜欢爬到山顶欣赏日出时的金光弥散,喜欢那种从黑夜中迎来光明的感觉,喜欢高山的清风吹拂时的微凉。
恰好的是,我也喜欢。
那是我第一次主动??向白川抛出橄榄枝:“下周我们一起去爬山吧?”
他欣喜地回答:“好!一言为定。”
但是这个承诺,到我们十五年之后,还没有实现。
被绑架即将退下楼顶的那一刻我便想,若我真的离开这个世界,便希望能有人将我的骨灰带到那山顶,洒向那第一缕阳光。
这样,我便能永远地沐浴在那光明之中,感受永远的温暖与希望。
“白川,答应我,等我的骨灰被风吹散的时候,你也就忘了我吧。”我轻声说道,声音里带着几分释怀。
“你特马的,别管我。”他的语气倔强地像个青春期的少年。
发泄过不满之后,他又用柔的能滴出水的声音告诉我:“我已经定好了酒店,你现在过去睡一觉,明天一早我去接你。”
“好。”
我望着那满天的繁星,心中却是一片平静。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悄然洒在我的脸上,我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尽管身体因为宿醉而显得有些沉重,但心中的那份坚定却愈发清晰。
今天是我和贺临昭结束一切的日子,
我打开手机,财经新闻的头版头条,就是贺临昭拿着锤子敲响上市之钟的照片。
他戴着金丝边框的眼睛,笑容温和又谦逊,容貌惊艳,仪表堂堂,上市的喜悦从眼角的褶皱悄然漏出。
人面兽心。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这是我对他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