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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擒贼先擒王(3 / 7)

模样再俊俏,身姿再婀娜,也断不可留!叫人把这个小美人儿拖出去埋了吧。”

两人离去之后没过多大一会儿,就进来两个呆头呆脑的小兵,他们一左一右,拖着死去的月英姑娘已渐渐僵硬的两条玉臂,将一动不动的她拖出了房门。

在她的身后脚下,留下了绵长深刻的两道弯弯曲曲的血痕。

对于这位月英姑娘,后世曾有人口占一绝赞之曰:

男儿风骨女儿身。

血溅红烛宣爱恨。

出师未捷身先死。

常使英雄泪沾襟!

我与那位秦铭将军性格很合得来。

我们二人脾气秉性相近,相处愉快,十分投缘,甚至彼此间都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

我匪性十足,大大咧咧。他生性乐观,不拘小节。我俩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经超越了上下级的关系,可以毫无顾忌的随便开玩笑了。

当然,我与那位方大哥也是很投缘的。

但是他曾经当众踢过我的屁股,偶尔还会以长者的口吻臭骂我几句,让我心里有些许小小的不爽。

好在我这人从小挨打、受骂惯了,从来也不记仇。

现在,我与秦铭将军这位大哥,拥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和任务:迅速前插,想方设法将这些蛮夷匪寇拦腰斩断,阻止他们溜之大吉的同时,尽全力将其就地歼灭,一个不留!

如今敌我双方之间好似掉了个儿:我们成了一群饿狼,双眼通红的追杀着对方。而他们反倒成了一群绵羊,只顾着仓皇逃命。

其实他们比一群绵羊凶残厉害多了!你什么时候见过一群绵羊举着刀枪跑路的?

战略上轻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这才是兵家制胜的法宝。

我义父,南宫大将军那个小老头,我是真不清楚那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难道是想试试秦铭将军这位好大哥的成色?还是想试探一下这把善于防守的钢刀是否同样善于进攻?

反正他大手一挥,拨给了秦将军近两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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