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豪感,而且这种自豪感随着第一军团沿着姆雷日尼察河拐了一个大弯、折向南面行军之后,变得更为强烈。
因为第一军团进入了姆雷日尼察河的沿河小平原,这里不再荒凉,反而是麦田遍地,阡陌纵横,人口稠密,鸡犬相闻,村寨一个接一个,沿河向南方延伸……
这里的民众事先已经得到通知“部落的同盟——尼克斯的军队要从这里经过”,他们之前没有亲眼见过尼克斯人,但都听说过正是这些尼克斯人击败了他们所畏惧的潘诺尼军队,因此都带着好奇拥挤在路边观望,很快这种好奇变为了惊叹。
“难怪这些尼克斯人能击败可恶的潘诺尼人,他们居然人人都穿有盔甲!”
“他们不光都有盔甲,你瞧他们个个都很有精神,我都不敢靠近他们。”
“你们不懂,这些尼克斯人最厉害的就是他们很有纪律,看看他们这么整齐的队列,再看看后面咱们那乱糟糟的队伍……哎,咱们当初之所以败给潘诺尼人,就是因为他们比我们有纪律,而这些尼克斯人显然比潘诺尼人更有纪律,所以他们能够战胜潘诺尼人!”
“后面那些乱糟糟的队伍是北方人,可不是咱们,咱们的队伍可比他们要好一些!”
……
听到路旁传来的赞叹声,第一军团新兵们的腰背挺得更直了。
“那就是我们部落的主寨!”临近黄昏的时候,作为向导的布多卡里巴斯突然指向河对岸的一个村寨,说道。
斐萨鲁斯抬眼望去,只见一条窄窄的浮桥通向河对岸,河对岸的这个寨子显然比之前所途经的所有村落都大不少,而且有高耸的木墙环绕,看不到里面的房屋,只能看到寨子上空无数炊烟袅袅……
斐萨鲁斯在心里将斯诺蒂亚与之对比,只觉自家的寨子面积更大、更有生气、也更繁荣,他没有再继续张望,转身问道:“布多卡里巴斯首领,天色不晚了,我们要在哪里宿营?”
“我们到那边去宿营。”布多卡里巴斯毫不迟疑的指向西面,显然是早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