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总统府秘书长,几乎民国版的一日三升林长民,并不满意。
“雪生兄,你放心吧,大总统是不会收回这个任命的。”
为啥不会收回?大总统可是一国之首,他下达的命令,因为一个省的议员反对就撤销,那么他这个大总统还干不干?
今天你反对,明天他反对,干脆不干了。
?林长民也算是历史留名,特别是他的女儿林四月。
光绪年间中了秀才,后入东文学堂,攻读日语和英语。
1901年林长民与林纾、魏易等主编《译林》月刊。
光绪三十二年赴早稻田大学读政治和法律,曾任留日岭南同乡会会长。
清宣统元年(1909年),林长民毕业回国,任省谘议局书记、法政学堂教习及教务长。
因致力于“法治”和“人权”的宣传,被学堂的监督郑锡光辞退。
林长民于是创办了私立法政学堂,任监督。
宣统三年(1911年),林长民代表岭南省参加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民国成立,参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先后组织统一党、共和党,被选为第一届众议院议员,任众议院秘书长兼宪法起草委员。
民国三年(1914年),林长民任政事堂参议、参政院代理秘书长。
民国四年(1915年)起,林长民历任国务院参议、法制局局长、司法总长、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委员兼事务主任等。
主张“依法治国”,因不能力行,“请辞”了司法总长的职务。林长民戏之曰“三月司寇”,刻了一枚闲章。
巴黎和会的时候,他在外交委员会,幕后推动了五四运动。
要不然一群学生,怎么知道的国际会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