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觉,温明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懂自己也是最关心自己的人。
在这一刻,自己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亚瑟的笑容再也控制不住。
人生头一次,他感觉自己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而笑,也不是因为犯病而发笑,而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老板真是个好人。
……
亚瑟开心的走了。
他脚步轻快,忍不住想要跳起他最爱的舞步。
但是他忍住了。
我不能得意。
我比着老板差远了。
老板那么年轻,就成为了一家五星级酒店的老板,他不但没有骄横,还这么平易近人。
不但给了自己钱和食物,也给了自己精神食粮,更给了自己最好的治疗。
这样的人,都没有得意,自己又有什么可以得意的呢?
我要回家好好学习。
谁都不能耽搁我。
心情愉悦的亚瑟,快步穿过十字路口,走进地铁。
刚坐上,他就看到了三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正在调戏一个美丽的单身女子。
亚瑟没去理会,而是掏出《鹰乾字典》。
老板是大乾人,先学这个肯定没错。
我要成为脱口秀大师。
……
看到亚瑟走了,约翰悄然消失在酒吧里,而芙洛拉则是一脸惊喜的看向温明:“温明,你实在是太棒了,这么简单的化解了一场危机。”
温明也有些后怕:“我也没想到他身上会带的有武器,不过我相信他不是故意带的,肯定是因为失业把他逼到了绝境。”
嘴上安慰着芙洛拉,温明却清楚,这把枪就是亚瑟故意带在身上的。
不管是不是发病的时候带的。
他在得到这把枪之后,就像一个三秒男得到了大力丸,有了面对一切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