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不少,慰问三位英雄。
就着这机会,汪霏提出了一个要求。
摄像机和内容作为原始证据,她愿意尽公民义务配合警方交出。
但是录像内容,她想要翻录的备份。
一,她和江闻都是公众人物,这件事目击者太多了,如果有不良媒体,或者别有用心的人,乱传绯闻,造谣,她要有证据维护自身和江闻的名誉。
二,摄像机中有很多拍摄内容,是为了电影制作所拍摄的,很重要。
三,这段经历让她很自豪,她想留下影像作为纪念,这是功勋章,一辈子的荣耀。
当然,一切以配合案件调查为前提,在警方公开案情之前,她保证不会乱传播。
有功劳,很配合,要求也合情合理,于是相关上级同意了,但要签署保密协议。
其实这事儿真的不大,只要顺藤摸瓜抓到该团伙所有成员,结了案之后,那就没事了,毕竟普法节目还经常放现场实拍画面呢。
再者说了,东大一贯乐于宣传好人好事的,见义勇为对于推进社会进步是有积极意义的。
当然了,一般也要问当事人愿不愿意,毕竟也要考虑打击报复的可能性。
可人家自己乐意的话,那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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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关键的是……现在这事瞒不住了!
因为在场的热心群众太多了,早就传开了。
就现在,警局外面已经有不少记者蹲着了,都等着江闻、汪霏出来呢。
所以就是不让俩大明星接受采访,抓到人贩子的信息也瞒不住。
能做的只有抓紧时间突审,然后让记者再拖一拖,看看能不能赶在漏网罪犯被惊了之前,把人抓住。
于是秦大野三人也没急着出去,请警方帮忙订机票,到点直接开车去机场。
虽说那也躲不掉,但能躲一会是一会。
……
休息室。
汪霏借了个手电筒照着,和江闻仔细瞅着秦大野伸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