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东躲西藏的日子。
但他失去了光明正大出现的权利。
伪装身份势在必行。
怎么办?
宁云想了想,往掌心里倒了几滴“易容水”,在脸上一抹,他立刻变成了一个皮肤焦黄的汉子,比本来面目老了许多。
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不用伪装也没人看出什么。
宁云奔波了一天,看到了人烟。一个小镇,一家汤饼店。店老板是个两百斤重的胖子,老板看见他,一脸嫌弃,叫小二端来一碗汤饼,令他滚得远远的,免得影响店里的生意。
宁云拿过碗,这碗缺了个口,还有一股不妙的气味。它的用途很可疑。但他也没嫌弃什么。拿过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他没钱。
老板的神色更嫌弃了。
驼铃响起,一支驼队出现。
为首的人端坐骆驼两峰之间,戴着一顶斗笠。
“莫叔,替我去买碗汤饼吃。”
声音清脆,似乎是个少年哥。
侍奉在他左侧牵着骆驼的健仆答应着,来到了汤饼店前,扔出一个银锭,喝道:“店家,来碗汤饼。大碗,多放牛肉,不加香菜!”
“莫叔,你也吃一碗。”斗笠从驼峰上翻身下来,朝宁云微微一笑:“我看这位兄台甚是饥绥,要不一起拼个桌子?”
宁云愕然抬头,心道:我并不招惹你,你反而来招惹我?他转念一想,反正也不吃亏。于是抱拳道:“如此甚好。”
莫叔冷哼一声。他不知道斗笠为何招惹这个叫花子,劝道:“少爷,出门在外,江湖险恶。”
斗笠微笑道:“莫叔,眼下正是灵州地界,多一个人好行事。”
宁云不动声色,来到店里坐好。
莫叔啧啧几声,一脸的嫌弃。他不知道斗笠为什么要看中一个乞丐。
不多时,小二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
刚端上桌,宁云手一伸,脏兮兮的手指伸进了碗里。
莫叔脸色一黑,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