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意上门断然没拒绝的道理,一颗十两银子呢,成本低廉属于血赚。
对方一脸躁得慌离去,陈宣抛了抛银锭,又是十两入账,安逸。
接下来个把时辰,陆陆续续有七八波客人上前询问,除两个实在舍不得那么大一笔钱外,其余多多少少都买了一些,最多的一个足足买了三百颗,让陈宣都意外。
这到底是因为相信我的身手,还是宁桂亮的名人效应?亦或者对方知道这是好东西,拿去送礼甚至当二道贩子?
反正不得不承认,有钱人啥没享受过,最想要的是一副好身体啊,这玩意拿去送礼只能是送到人家心尖尖上,男女都爱。
管他呢,有钱不挣是笨蛋,这一晚上下来,足足近六千两银子入账,付了乌三娘的货款都绰绰有余。
下半夜几乎已经没人了,陈宣收摊走人。
钱已经够了,他在考虑要不要收手,反正暂时没什么大笔花销,但想想还是打算继续,都已经做出来了,总不能浪费了吧,自己又用不上,变现后银子还放不坏。
‘明天再来,想来经过一夜口碑发酵,明天买的人更多,搞不好还不够卖,卖完就算了,差钱的时候再高点,而且全部卖出去就是近五万两银子入账,别说启动金了,分明就是挖到了第一桶金,以后其他方面也可以开始进行尝试了’
心头盘算着,陈宣带着满足的心情离去,还有什么比挣到钱更开心呢,而且还是凭正当手段整来的。
一直有人盯着陈宣摆摊之处,在他走后,有一群人快速上前将地上狼牙会成员带走进行救治,一开始没管那是真的害怕陈宣误会他们来找茬,不可能真的丢下兄弟不管的。
狼牙会的人怕了,他们老大第一时间知道消息都直接认怂。
那可是挥手间搞定他一百多个兄弟的猛人,而且过程也就挥挥手罢了,没有十足的把握狼牙会敢去报复吗?
他们也就混帮派的,不是名门大派,认怂并不丢人,死磕才是傻子。
的确,狼牙会整体人手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