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文化把包裹交给魏明后就去上班巡逻了。
宿舍里只有魏明一个,他坐在床上把包裹打开。
东西还真不少,首先是一堆零食,有巧克力、叉烧酥、马蹄糕、牛肉干、曲奇饼干、糖果等,甚至还有一罐咖啡!
老爷子哪里认识的这种大方又馋嘴的女孩子啊,感觉这些都是她自己爱吃的。
魏明打开一包牛肉干吃了起来,接着又看到几本杂志。
有后来创办了金像奖的《电影双周刊》,这本杂志算是主推新浪潮电影的根据地。
还有《香港影画》,历史更加悠久,主要是讲电影明星和电影资讯的。
而魏明刚要粗略翻翻,就看到杂志里面哗啦啦掉出几张钞票。
是港币!
魏明的第一反应就是:那首歌卖出去了!
他把杂志里所有钞票翻出来轻点了一下,一共是2250元港币!
不错啊!跟一部四万字的武侠一样的价格!
还得是搞音乐啊!
随后魏明又看到了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显示《溜溜的她》这首歌以2500港币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叫永恒唱片的公司。
另外还明确了将来发售唱片的收益分配。
这个永恒唱片没听说过,应该就是一家小公司,也不知道最终会被谁演唱。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后面的签名。
签的是本名“魏明”和笔名“阿明”。
魏明把合同凑近了一些,闹鬼了,这不是我的笔迹吗?!
因为是公司老总,前世魏明经常需要签字,所以他的签名是自己写的最好的两个字,非常有特色。
他赶紧掏出纸笔重新写了一个“魏明”,两相对比才能发现有细微的差别,但没有对比的话,他自己都没发现这是别人在模仿自己的笔迹。
看完了包裹里其他东西,魏明最后打开了那封信。
“阿明,不辱使命,已经把
歌卖出去了,一共2500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