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就开始狗咬狗。
当电灯亮起来时,阿乐和阿星拥簇着戚栩站在角落里。而其他人则是相互扭打在一块,扒衣服,扯头发,拽耳朵,咬脚后跟……
这狗咬狗的画面,要多精彩,有多精彩。
“全部都安静,你们若再打架,我现在就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停下来后,大家全都傻眼了,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好的他们为什么会打架?
“那谁谁,你为什么打我?”
“明明是你先打我的?”
“那谁谁?你TM吃我豆腐,你个老色批,臭不要脸!”
“谁吃你豆腐了,就你那两片老皱皮,脱光了,我都懒得扯呢!”
“谁谁谁狗日的,你TM把我蛋给踢坏了,老子非废了你不可!”
……
这些人吵着吵着又打了起来。戚栩只好报警,让帽子叔叔前来处理。
当然,所有的事情与她无关。她至始至终都没动过手,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再说,她这般娇小柔弱的身子,能打得过谁呀?
阿乐拉了窗帘,就出去了,她有不在场证明。
至于阿星嘛,她咬死一件事。
“我至始至终都在小安总的身边,我得保护我的美女小老板,我如何分身去打人?还一次打这么多个?”
到了最后,吵得警察们头都大了,问了大半天都没弄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会打架?
索性,一锤子敲定。
“你们谁打的谁,各自协商处理。伤势严重医药赔付金额较大的,由打人者和被打者,各负责一半。”
有了警察的作证,戚栩可以名正言顺的开除这些人。美其名曰,在公司打架斗殴,性质恶劣,破坏同事团结,影响公司声誉,还给公司员工造成人身伤害隐患。
此等开除,合情合理,不需要赔付任何补偿。
特别是铲除这些吸血鬼毒瘤的同时,还能让他们放一把血,这感觉,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