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对方打你的那一刻,你出于自保,反击对方,这才是正当防卫。
并且,正当防卫也不能超出必要限度。
就好比,对方握着拳头来打你,你却抄起一把西瓜刀来“自卫”,结果把对方砍死了......
这显然已经超出必要限度,这就不是正当防卫。
起步就是防卫过当,甚至故意杀人。
林北这次的处理,显然是非常合理的。
不管出手时机还是力度,都完美符合正当防卫的范畴。
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
警察给出正当防卫的定心也就罢了。
如果和稀泥的话......
呵呵!
“那我就只好请出罗大状了。”
林北这样想到......第2/2页)
“那就谢谢李警官了。”
林北咧嘴一笑。
老李便起身离开了。
以老李自身经验和眼光来看,这起事件,就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正当防卫。
如果让他来处理的话,直接就这么定性了。
就好像之前林北那两次的正当防卫,都是老李直接定性处理的。
但这次还不一样。
这次,对方伤得更重一些。
这出现了更加严重的伤害,自然就得更加的慎重、谨慎、严肃。
所以这案子,老李自己还做不了主。
需要回去跟所里开会研究讨论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其实老李心里也有点没底。
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
可这只是理论上。
理论上成立正当防卫,可实务中,却不一定会以正当防卫来处理。
和稀泥!
这种事情还少了?
多少正当防卫的案子,定性为了互殴,或者防卫过当?
这就是典型的和稀泥。
对于正当防卫的一方来说,显然是不合理的,毕竟人家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