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字,身后假装晨练的玄鳞动作顿了顿。
回想起爆炒鸡块,鲜鱼汤还有红烧鱼的味道他就不由咽了下口水。
尘景逸问道:“你该不会吃花朝做的东西了?”
“嗯”,玄鳞觉得并没有必要在这种事情上说谎,还添了句:“她做的饭很好吃,也建议你们尝尝。”
银霄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样子:“谁想吃她做的食物了。”
他只想离婚。
对,离婚!
......
银霄和尘景逸虽然不喜欢甚至是厌恶原主,但叫他们帮忙干活他们还是愿意做的。
有尘景逸在,花朝省去大部分时间生火,用石锅做了道南瓜炖排骨。
排骨是昨晚白泽单独分出来的肉,他担心花朝晚上没怎么吃东西,半夜饿着就留了下来。
煮好南瓜炖排骨后,花朝觉得不够又烤了几根玉米。
许是兽世污染少,灵气充足的原因,这些玉米都格外脆甜,汁水也比她在原来世界里吃的玉米要多。
浓郁的食物味道在空气中飘散开来,真是又香又折磨人。
这回玄鳞也上桌吃饭了。
炖着软烂的排骨,轻轻一抿就能脱骨,没有一点腥味还带着南瓜的清香,南瓜也炖的刚刚好,软而不烂口感粉糯。
简直不要太好吃啦!
花朝这次也做了五个人的份,吃不完的就叫银霄过来使用异能结冻,防止坏掉。
吃完早饭,白泽跟玄鳞洗碗收拾桌子。
花朝来到外面想散步消消食,却被不远处的声音叫住:
“花朝小姐,等一下!”
银霄和尘景逸也听到了声音,他们懒懒掀起眼皮盯着花朝这边。
“风煜,你有什么事找我吗?”
风煜是部落首领风吟芷的儿子。
他走到花朝面前,说道:“花朝小姐,请你跟去趟首领那里,首领有事找你。”
花朝点点头,不多时便来到了首领的石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