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知道,现在这些杀神们没有管自己,只是为了先去将那个帅旗所在的位置包围住,先干掉他们的主帅而已。
这些已经扔掉兵器,只顾逃跑的贼兵,在骑兵的眼里,已经是死尸一般了。
包围住那个帅旗,干掉对方的主帅!
一路的冲杀,证明了他们这支队伍强悍的战斗力,现在,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干得更漂亮!
只有马蹄声,没有喊杀声,却更加让人热血沸腾。
张士德已经跨上了战马,他虽然不甘心,也知道自己必须该走了,再不走,恐怕也和史文炳一样。
他需要回高邮府,收拢这些散兵,抵御北方的脱脱大军。
这个仇,他一定要报!
张士德走了,但是,他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却依旧飘扬在那个位置。
军旗是很神圣的,在战斗中,军旗是鼓舞士气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也代表了一支军队的最高荣誉。缴获了对方的军旗,基本上就代表着这支军队彻底被消灭,而帅旗被夺,被玷污,更是罪不可赦。
但是,再怎么丢人,也比死要好。
当常遇春冲到帅旗跟前的时候,那里只有一个人,一个傻傻地站在那里向他笑的贼兵,两个胳膊,一直都在护着那面旗帜。
张士德,居然就这样跑了?
看着四周如潮水般逃跑的溃兵,常遇春下达了自己的最后一个命令:“杀光他们!”
随后,那面帅旗下站着的那个家伙,被射成了刺猬。
大大的张字,火红的旗帜,慢慢地倒了下去。
杀这些步兵,他很有把握,而再去追骑马逃跑的张士德等人,恐怕并不容易。
嗯,常遇春干得不错。陈风在心里表扬了一下,从山岗上的一棵大树的后面,用千里镜再看了一遍,然后,慢慢地站起身子来。
身先士卒?作为高级将领,需要的是在后方运筹帷幄,才能够决胜千里。虽然以陈风的身手,要是真的在战场上砍杀一番,也完全没问题,但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