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突然动笔写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人背景离乡加入黑社会的故事,在异域他乡无亲无故,在这个年轻的季节体会恐惧,生存,人生的不易,还有他的生活经历,这个故事大概算不上真实,但也好过现在浮夸又招摇的花边故事,笔法拙劣,但也愿读过的人懂得其中深意。
2011年8月20日阴天气阴沉的可怕,连纽约广场的白鸽也不愿意停留。
我是一名杀手。
三年前离开家乡来到英国,伦敦,就是人们嘴中常说的thebigsmoke,伦敦是个美好的城市,但是并不能对我来说,我的家族是一个黑社会,从小在这种环境中耳濡目染,早早的知道了弱肉强食的社会规则,这与我吃的是什么,穿的是什么,以及受到怎样的教育没有太大的关联,因为生存是人的本能,总会从模糊到清楚地了解这一切,哪怕是一个孩子。
后来呢,家族遭到了报复,父亲母亲生死未卜,父亲生前的亲信把我带到了英国,我叫他李叔,同我而来的还有一大笔钱,够我去买跑车吸大麻的钱,李叔把一张信用卡交给了我,我选择把钱存了起来,李叔说:“你才十八岁,你拿这些钱去挥霍也没什么,你还年轻,不要担心你父亲,就当是吉人自有天象吧。一有消息我就会告诉你的”攥着这些多少人白骨攥出的钱,那一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这原本是该在教室晒着太阳,谈轰轰烈烈恋爱的年纪,那一刻,我知道我进入深不见底的黑暗中,后来的故事我也记不太清,我只记得我轻轻把那张卡放在桌子上,最后再看了一眼楼群中的蓝天。“我要加入黑手党”
那是久远的事情了,现在我像坐在白骨悚然的尸堆一样活了下来,一切为了生存都是没有什么不可以妥协的事情,只有活下去,才有生存的资格,终究有一天这一切会迎来结尾,或许会像死在我枪下的人一样被贯穿胸膛,我看不见未来的边际,但我现在依然要活下去,我写下这些,或许或在我离开后的一天被人看到,揭发这个无边黑暗的城市,也可能在我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