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时上面落满灰尘,孙子坐在我的膝盖上,读我年轻时的疯狂,我不期望,也不绝望,我要活下去。
2011年8月22日晴今天天气好的让人不敢出门,我坐在窗边看到黑色的落地窗帘被风刮的不成样子,楼下传来孩子们玩耍滑板和嬉闹的声音,这种时候我不喜欢说话,喜欢默默坐在窗边抽烟,英国的雪茄烟味粗重又糙杂,像赤脚走过一片麦地。在中国的时候我叫白瑾宸,母亲给我起的名字,记忆中的母亲总是原谅我犯的错误,现在想想看却是像种讽刺,我不能犯错,因为那会带走我的性命。李叔在我来到那一年给我拿来了护照和证件,但我却记不得那上面的名字,只有在执行任务需要时我才会带,我住在一个隐蔽的公寓,一条深不见底的巷子,没有热闹,反而像伦敦的深秋,黑手党高层和一些杀手称我的公寓为“thegateofthehell”,我译为地狱之门,他们也会称呼我为hell,地狱,他们说我有种超乎这个年纪的冷酷和残忍,就像是圣经里撒旦,地狱一样的魔鬼,撒旦大概也不想和耶和华敌对,成为一个Fallenangels,我猜与我不同,我并非想与这阳光为敌,但我选择了这条会燃尽的道路,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父亲,但又不是为了骄傲或是传承,这些腐朽的理由真的对我意义不大。
实际今天下午的平静是用明天的挣扎换来的,因为我被召集到高层办公地点,这种地方绝不固定,会有专人通知,其实到达那幢楼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这不会是什么好事,理由很简单,我可以用人头,手指,心脏,去换取金钱,但是一旦接到通知大概就以为着有人对我这个年轻的东方人不怀好感,陷害我去做一些事,我除了接受只有接受。
楼梯好像登山的石阶一样难以攀爬,我敲了敲门,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我的脑门,我看见一张满脸横肉的脸和壮如狂躁公牛的身材,他是老板身边的保镖,是一条忠实强壮的狗。“hell,你还是那么瘦削,而且你的眼神还是让人不舒服,”他把枪横过来,眉头皱着耸了耸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