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得是兰芳公司成立之后的大改组,赵学宁以兰芳公司的名义成立了自己的军队,当时还没有分出陆军和海军,全都是乘船的,也都能打陆战。
一直到赵学宁干翻了巴达维亚方面之后,才分出了陆军和海军两部分,海军分三个舰队,陆军也分了三个兵团。
不过这算是正规军的数量了,这些军队日常都是要外出跟人家干仗的,主要负责进攻性任务,不打治安战,也不负责治安任务。
治安任务方面,兰芳也有治安队伍。
兰芳的治安队伍最早可以追溯到兰芳公司的保安处,在没有完整体系的时期,这个保安处不仅负责保护大家的安全,也负责剿灭一些小土匪小海盗,甚至还有一点警察的职能。
一直到兰芳建国前后,赵学宁才在保安处的基础上设计了兰芳的治安体系,把保安处的人员归类到司法系统里面,在司法部下面建立了警务总局,成了正儿八经的“国家警务人员”。
之后在每一个城市里,都会有专门的警务人员从事城市治安工作,这些人也基本上都有军方背景,有过战斗经验。
但是对于更加广大的乡村地区,就没有那么多警务人员能够分配过去了。
所以在农庄体系建立起来之后,赵学宁也下令农庄内部的青壮们组建起来一支农庄自卫队,平时耕种之余,也要抽出时间进行一定的军事训练,遇到什么突发状况,就由农庄负责人带领自卫队执行任务。
这个制度不单是为了治安,也是为了给军队提供足够的后备人员。
兰芳小国,且作为核心人口的华人不过八十万,这八十万人口不仅需要搞军事,也需要承担国家方方面面的重要生产任务。
如果要有足够的军事力量,全民皆兵不敢说,但是全民也都要接受过军事训练才行。
男人不够用,女人也必须要拉出来接受军事训练,必要的情况下,女人也照样要全副武装的上战场以弥补军事力量的不足。
如此,一旦真的出了什么大事,国家紧急动员之后,